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ETC的82億次被駭事件,我對etag不爽裝的理由

        電子收費與里程計費的好處應該架設在人民信任整體納稅人的荷包被確實節省下來,但如今我們卻面臨電子化的效率是以半人工方式進行,也因此造成誤差的原因。我們領先世界的設計概念是節省上高速公路被卡在砸道或經過高速公路收費站必須減速的不便利,但也有人說砸道驗收要建立的成本過高才以現在的方式取巧上市,現在延伸的問題是ETC亂閃亂收費,造成民眾信心大跌......而施工單位說這是必然會發生的...甚至還有被駭82億次的疑雲....徐老板說,你想退就退,但沒etag怎麼上國道?
        我說捷運都不敢拒絕沒捷運卡的人,eTag憑什麼不讓我們上路?

資料來源聯合報,網路新聞請按此

      我想起三個月前,我們團隊因為看到民眾對電子收費感到不信任,所以三個月以前寫了一個以GPS定位告訴民眾所經過的收費站明細。上市後我的App被遠通電收一只公文函要脅產品必須在五日內下架,否則要以違反公平交易法對我做法律追溯行為。個人推測近期遠通電收在承受不了民眾與媒體質疑收費機制頻出包的情況下,才會讓我跌破眼鏡在聯合報看到遠通電收同意第三方業者提供ETC相關的App的新聞,當然也要特別感謝聯合報記者在雙邊求證的情況下,遠通電收的回應才能如此的迅速,甚至比我們交通部還要迅速。


                      (資料來源:劉淑慧Marisa)

      有看過我前面兩篇文章(第一篇)(第二篇)的親友應該知道,本人在收到公文函一周內就將產品下架,所以這個以GPS驗算是否有誤收的App目前已經沒有在App store出現了,那麼讀者一定很好奇,現在這篇新聞稿不就代表第三業者可以上App? 其實不然...因為要做到合法同意第三方使用他們的資訊,經由官方、交通部同意的程序應該包含以下動作,否則創業家隨時都有可能再收到遠通電收的公文函。而交通部要安定人心也必須將ETC API納入Open Data的作業目標,本人在這次的創業學習經驗完全同意某網友給我的建議,「你要免費提供程式是你自己的事,違法就是違法,這是兩碼事」。
      尤其遠通在沒有知會主管機關就跑去網路警察局報案遭被駭82億次的先例下,個人提醒同業在幫遠通寫第三方App時,必須注意您可能也成為他們82億的資料來源之一。
   

ETC的API授權程序與程式

     行政院在2013年已經有實施Open Data的經驗,在此情況之下不應該只有國營企業才被要求要階段性開放API供第三方使用,個人認為BOT的交通建設攸關人民的福祉,更應該要求招標公司必須在服務上線穩定之後,承諾公開API的時程與內容。
     在公開API的同時,遠通接下來就要考慮資料庫設計與分流,他們是否如外界所說有設立防火牆保護使用者資料,以及網路流量的監控與分流,此時就必須被檢視,而經由此程序,政府應該要設立稽查小組,定期每半年稽核遠通的程式碼、員工是否都有盡到良善管理責任,當然我這邊所說的驗證程序並不是因為要檢驗API而存在,它理當應該出現在政府對BOT企業管理的補充合約中。政府目前雖然法令上要求要重視隱私權,但是並無稽核的程序,大部分被爆料才被處理,所有的作業仍然非常的原始與被動。
     經由Open Data的程序,就像Google Map的授權,他應該走電子化申請,減少公務往返時間,同時也可以讓民間業者更願意幫助政府寫出更好的應用程式,並增設軟體服務創新鼓勵與補助,讓現在App創業家把智慧、能力用於發展更好的智慧城市,請政府注意我們的人民正在失業,如果可以讓更多人的轉型到協助政府架設智慧城市,其實是一件功德事件。

無誤差的簡易收費表

    試想,如果500萬客戶對於試算表不信任與不會使用,那麼最大的衝擊到底是收費誤差還是對執政者的信心崩潰?我們需要一個政府是因為他要幫我們解決問題,而非擾民。我支持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但我必須說以前一個收費站收40元,人民可以很快的理解收費是否正確,雖然在轉為電子收費ETC時也一樣發生誤扣的案例,但不會像現在這樣因為試算表很複雜、機器感應範圍過大等,而讓民眾覺得里程計費的實施一整個在擾民,並沒有做到「使用者付費」與「節省全民荷包稅收」的目標。
   也因此第三方的程式若要協助民眾信任遠通的扣錢無誤,一個公開的計算表就非常的重要,舉例政府應該公開每站ETC的定位、相關距離、隔日收費、免費里程數、費率、跨交流道的計算等,說真的這些若不用公式表寫得清清楚楚,民眾是無法用現在交通部網站上面的資料自己計算出來合理的收費,所以大家又會陷入預算與實際落差的恐慌,人民要為200元荷包做這麼多事,這種時間成本的浪費是實施里程計費前應該納入的社會成本。


請政府調閱不爽裝人數、理由比例



        人民以「etag不爽裝」活動來對政府、遠通提出沈默的抗議,希望交通部可以向遠通調閱退租民眾所反映的問題、比例等,作為監督遠通改善的基礎,我個人對於這項服務認為有以下的改善空間,也希望交通部可以讓遠通儘早改善,阻止目前正在發生的兩敗俱傷行為。(我的兩傷是擾民之傷、對政府信心)

我的五大不滿訴求:

(一)請承諾任何官方管道,無法查詢帳單不得超過1小時無法提供服務
(二)因有誤差先例,因此使用者要求在帳單出來後有30天左右的帳務確認才能執行扣款
(三)不得只有辦遠東集團信用卡用戶優先迅速拿到扣款資訊與明細,預儲客戶需有同等權利。
(四)客戶的資料保護責任應該隸屬於政府,請交通部收回授權遠通可以ETC客戶個資進行行銷、異業合作行為,請交通部承諾對遠通每半年執行個資、收費合理的稽核作業。
(五)帳單或試算表都要提供詳細可被稽查,容易使用的excel扣款公式給全民驗證,包含費率、ETC定位點、每段距離公里數、即時牌價、跨日計算、小數點的進位等原則仍必須清楚公開。


網路終止eTag服務

(step1) 已經在etag網路辦過會員申請的人,從遠通電收首頁後,直接在flash網頁左邊點選「帳戶查詢」。

Step2 接著就會快速進入這一頁,請直接選擇「帳戶終止」,然後輸入基本資料
(希望這麼快的方法,不會被遠通拿掉,所以在此留下證據供大家參考)


Step3,請選擇「終止原因,請勾選其他備註」,以下是我洋洋灑灑寫太多無法送出的示範。
這一頁選擇退費匯款,填入你的銀行帳戶就會收到錢。(如果我沒收到錢,會繼續爆料)



#匯款帳號填寫的撇步,以下慘劇發生在我個人,摘錄網友Mark的部分文章內容
銀行代碼不是一般網路交易認知的3碼,而是要輸入7碼
例如郵局是7000021,這個在輸入作業時並無提醒要輸入7碼,輸入3碼也不會有輸入錯誤的防呆提醒;若是輸入3碼,雖仍然可以終止etag,但是會顯 示"終止成功但退費失敗,請稍後再利用【退費補登】功能進行退費。",而且也不會有退費受理交易憑證的畫面出現,重點是再也找不到退費補登這個頁面在哪?因此錢有可能拿不回來..

之後1/15我會去跟孫大領不爽貼貼紙,1/16我要上國道,屆時再做更新,希望對過年返鄉有此需要的民眾有幫助!
另外請注意,終止eTag你可以上路,只是沒有優惠而已,優惠價差以臺北到台中的距離大概差距30元,退了etag也不代表你以後不能裝回....一切的一切自己三思而行!

如果捷運不會不讓沒有捷運卡的人不能坐捷運,ETC也不應該讓沒安裝eTag的人不能上國道。


1/13徐先生說,eTag你喜歡退就退,只是能上國道?


  

1 則留言:

  1. 最完整的ETC各大新聞始末~合約最大,現在想處理也難..若現在不照合約走硬是不讓遠通營運..
    若換黨執政合約就不算數??以後誰敢跟政府簽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230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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